见面礼
回族人相见时的礼节是说“色俩目”,即“安色俩目尔来库姆”意为“主的安宁在您的身上”,是互祝平安和问候语。回答时说:“瓦尔来库姆色俩目”,意为“主的安宁也在您的身上”。“色俩目”是阿拉伯语音译,也译为“撒拉姆”、“赛俩目”或“色兰”,原意为“和平,平安,安宁”。
婚礼
回族的婚姻,由于长期与汉族杂居,因而在习俗上与汉族大同小异。虽然回族的人口很少,但他们仍坚守着习惯婚姻条件,即男女双方都是回族;男女双方在身体、劳动能力、为人等诸方面感到满意;原则上有一、二位理智健全的证婚人;再加上合理的聘礼。对这个婚姻条件的基本认识是:同民族,有共同的生活习惯,如果都是穆斯林(教徒),则有相同的宗教信仰;男女双方身体强壮,后代必强健,爱劳动,有生活保障,爱学习,有知识,必明事理,性情温和,诚实守信用,爱情专一,家庭生活必美满;有理智健全的证婚人,出现特殊情况时,能做为依靠;至于男方要馈赠女方以适量的合理的聘礼,那不是婚姻的有效条件,而是男方履行的一项义务,或认为是订婚的必要表现形式。如女方放弃或不要聘礼,婚约也是成立的。回族反对独身主义、终身不结婚,提倡鳏寡不能独守,宁可明正改嫁,不可外洁内淫。
回族男女青年经亲友介绍,或是自由结识(近年又出现了婚姻介绍所),当他们相互了解,认为可以订婚时,男女双方的家长即可相会,俗称“会亲家”,当着子女的面定下亲事。在这期间,回族男方习惯上要持茶叶和糕点送给女方,女方将茶叶和糕点分成若干份,分送给亲友,以示喜告他们,便不能再有求婚者。接着便是登记、定日期、结婚、闹洞房、回门等环节。在婚礼的前一天,男方家要请阿訇念“喜经”,同时还要纪念已故亲人,到清真寺或故地走坟。穆斯林则请阿訇证婚,用阿拉伯文字“伊扎布”(即证婚书,意为“确定”),阿訇念祝贺词。举行婚礼时,设宴招待新亲和宾客;晚饭时新郎新娘吃长寿面;青年人参与闹洞房;婚后三天,新郎陪新娘回娘家,俗称“回门”,旧社会举行婚礼不放鞭炮、不吹唢呐、也不用烟酒做招待,多数在星期五(主麻日、聚礼日)举行。建国后有些变化:大多数婚礼,经过政府进行结婚登记后,不再履行写“伊扎布”仪式;吸收了汉族婚礼鸣放鞭炮、贴喜字及录音、录像的形式;也开始姻酒招待宾客;还出现了回族同其他民族通婚的现象。